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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佛教协会华藏寺严正声明

作者:德胜   来源:昆山佛教网  字体放大 字体减小

       近期,时有信众反映遇到一些“出家人”,自称昆山市佛教协会华藏寺或者其他寺院僧人,持“开光放生法会邀请函”,以此向大众化缘募捐。

      昆山市佛教协会在此郑重提醒各位信众:

      1、昆山市佛教协会及下属各寺院所有功德款筹集、佛事活动、放生法会报名等均要通过寺内佛事登记处——客堂办理登记,其它任何个人和组织机构在社会上开展募集钱财等活动均与本寺无关。

     2、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第十一条规定,禁止私自向信众募捐、索要财物,请广大善信不要将钱财交给其他任何人。

     昆山市佛教协会提醒广大善信提高对诈骗的警惕性及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不法分子利用广大善信向佛之心进行诈骗。如各位善信发现不法分子正在实施或将要实施诈骗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110)及社区治安部门举报。

昆山市佛教协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

相关知识

①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第十一条:私自化缘募捐或向香客游人索要钱物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不服者不共住。

②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

③  《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